首页» 留学鞍师» 规章制度

双色球中奖非学历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1-21 作者:


双色球中奖非学历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非学历来华留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来华留学生合法权益,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42号令)、《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教外〔2018〕50号)、《双色球中奖非学历教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鞍师委发〔2022〕11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双色球中奖非学历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非学历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包括汉语进修生、预科生和专业进修生(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两类。汉语进修生是指在校进行汉语培训的长短期留学生;预科生是指在进行专业学习前接受汉语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的留学生;普通进修生是指不以获得学历为目的,入本科专业,进行专业学习培训的留学生;高级进修生是指不以获得学历为目的,入硕士专业,进行专业学习培训的留学生。

第三条 双色球中奖归口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留学生的招生及教育管理工作,其中汉语进修生和预科生的教学管理主要由双色球中奖汉语进修教研室负责;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的教学管理主要由相关培养单位负责。

第二章汉语进修生的申请、入学、注册与调班

第四条 申请者条件

(一)申请者应是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愿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的外籍人士。

(二)申请者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层次学历,成绩良好。

(三)通过国家交流项目、校际交流交换项目及其他特殊项目来双色球中奖学习的留学生按有关规定或校际协议办理申请手续。

第五条 入学与注册

(一)留学生入学须持双色球中奖双色球中奖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等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日期到双色球中奖留学生事务中心进行身份审核、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双色球中奖留学生事务中心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所有留学生须在入境后24小时内持本人护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校内住宿留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校外住宿留学生须自备材料与房东自行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办理后将相关材料上交留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三)留学生报到后,持X1签证入境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者予以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拒绝体检者,不予注册。

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留学生应在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学费、保险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收费、退费具体规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根据相关规定,留学生必须购买综合医疗及意外保险。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者,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

(五)留学生应参加入学教育系列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不予注册。

(六)留学生完成入学相关手续后到留学生事务中心领取留学生证,完成注册。

(七)每学期开学,留学生老生须在两周内持留学生证到留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八)交流项目留学生参照上述要求办理注册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另需提供相关注册材料。

(九)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凡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条 每学期初,留学生除汉语水平零起点外,均需参加双色球中奖汉语进修教研室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编入相应的班级。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参加补考或提供进入相应班级就读的汉语水平证明。留学生入班学习后,如发现该班汉语水平与本人水平不一致,可以在一周内向本班班主任提出调班申请,经双色球中奖汉语进修教研室批准后,可进行调班。开课一周之后留学生不得再调整班级。调班原则上只能从较高水平的班级调整到较低水平的班级。

第三章 汉语进修生的考勤、考试与成绩

第七条 留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留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留学生无故旷课时间,按课程表规定的授课学时计算。

第八条留学生上课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课;迟到不足10分钟,累计两次按旷课一学时计;无故早退者,本节课视为旷课。

第九条 一学期内留学生累计缺勤10学时以上者,双色球中奖将以口头形式发出第一次警告;累计缺勤30学时以上者,双色球中奖将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二次警告并公示;累计缺勤60学时以上者,双色球中奖将取消其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结业时不予发放学习成绩单和结业证书;累计缺勤80学时以上者,双色球中奖将予以退学。

第十条 留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批准后方能生效。请假单由双色球中奖留学生事务中心存查。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须持有必要证明,请病假须附诊断书。请假不超过1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1-3天(不超过3天),由留学生事务中心批准;请假3-5天(不超过5天),须经双色球中奖管理副院长批准;请假5天以上者,须经双色球中奖院长批准。

第十一条 留学生享受我国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留学生原则上不享受其派遣国的节假日,如遇重大或特殊节假日,学生可委托学生代表向双色球中奖申请准假1―2天,每学年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 留学生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病假无诊断证明,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连续两周(含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作退学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将留学生课堂出勤率作为办理签证延期的重要条件。对因无故不上课缺勤较严重的留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签证延期。

第十四条 留学生须参加所有学习课程的考试。但一学期单门课程缺课(含请假)累计学时达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计零分。

第十五条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免修或免考的留学生,须提交申请,报双色球中奖汉语进修教研室批准后方可免修或免考。

第十六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提前考试或缓考。如因不可抗拒因素不得不提前考试或缓考者,需在学期结束前的倒数第三周内向双色球中奖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按照双色球中奖汉语进修教研室的具体安排参加相应考试。

第十七条 留学生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包括平时成绩(占30%)、期中成绩(占20%)和期末成绩(占50%)三项。

第四章 汉语进修生的奖励与处分

第十八条 学校对留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将采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对留学生的表彰和奖励,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第十九条 对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留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时通报留学生推荐学校及家长。

第二十条 考试违纪处理

(一)汉语进修生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该科目考试成绩记零分,且不予安排补考。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认定为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该科目考试成绩记零分。对于作弊证据确凿的学生,该科目考试成绩记零分。

1.不服从考试及监考人员安排,影响考试秩序者;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者;

3.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材料或电子设备并有作弊企图者;

4.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或作弊行为者。

第五章 汉语进修生的结业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末,双色球中奖为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且遵守校纪校规的留学生颁发经学校审批备案的结业证书,并出具成绩单。对有1门以上(含1门)主要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及一学期累计缺课学时达60学时者,双色球中奖只发给其学习证明,不颁发结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已结业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期结束后十五天内离校;需在校延长学习期限者,须在该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向双色球中奖留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学校不再为其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第六章 预科生和专业进修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预科生和专业进修生的管理参照汉语进修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预科生和专业进修生除需遵守学校对留学生的日常管理要求外,教学管理按照就读专业所在学院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质量监督

第二十五条 双色球中奖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非学历来华留学生教学的质量监督工作,审批非学历来华留学生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安排,并对日常教学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双色球中奖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Menu('.mbtn','.navm'); Menu('.sub_mbtn','.sub_navm');//手机版导航 nav(); //下拉菜单 subMenu1(); side_subMenu();